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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会备考《税法》知识点:关税完税价格

2017-12-11 10:56:06 来源: 中公会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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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是指货物的关税计税价格。《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方法

适用情况

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以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为基础进行调整

海关估价方法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

1.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正常情况下,进口货物采用以成交价格为基础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我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完税价格办法》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1)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的条件

对进口成交价格而言,交易应是真实的;价格应是确定的、完整的、公允的。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所包含的因素可用以下图表表示:

(2)应计入完税价格的调整项目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货价应该是完整的,包括应由买方负担、支付的佣金、经纪费、包装费用、与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和其他费用等。但不包括买方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也不包括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安装、运输费用等。

【归纳】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构成——完整的CIF: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构成因素

不计入完税价格的因素

基本构成:货价C+至运抵口岸的运费及相关费用F+保险费I

综合考虑可能调整的项目:

(1)买方负担、支付的中介佣金、经纪费

(2)买方负担的包装劳务和包装材料费、与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

(3)买方付出的其他相关费用

(4)与进口货物有关的且构成进口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

(5)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1)购货佣金(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2)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技术援助费(保修费用除外)

(3)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4)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

(5)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6)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7)符合条件的为进口货物融资产生的利息费用(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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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liang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