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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问答:无权代理的后果

2018-04-16 16:01:15 来源: 中公会计 浏览量:

2018注会考试已启动,努力备考中的你在学习中是否还有许多未解决的问题呢?中公小编为你精心整理了一些备考资料,以下是《经济法》知识点的问答环节,希望可以为你答疑解惑。

【问】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应该是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吧,或者怎么理解这句话?

【答】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因为追认后,就是有权代理,有权代理的责任是由被代理人承担,不是代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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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l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