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

 

中公财经 > 注册会计师 > 备考资料 > 经济法

2018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问答:退伙与除名

2018-04-10 11:47:46 来源: 中公会计 浏览量:
  2018注会考试已启动,努力备考中的你在学习中是否还有许多未解决的问题呢?中公小编为你精心整理了一些备考资料,以下是《经济法》知识点的问答环节,希望可以为你答疑解惑。

【问】除名的意思?退伙与除名的区别?

【答】退伙的原因。合伙人退伙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自愿退伙;二是法定退伙。

法定退伙,是指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退伙,法定退伙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两类。

关于除名,《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当然退伙,《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可以总结为除名是违法违规的情形出现,而当然退伙的类型是无法继续担任合伙人的情形,学员合理区分好。

温馨提醒备考2018年注册会计师的考生可参加18年中公注会线下面授班,课程设有注会预科班、注会周末班、注会实战班、注会实操就业班以及项目经理班,专业的师资,优美的学习环境,舒适的住宿环境,宽敞的自习教室,满足不同考生的需求。

 

推荐阅读:

交流群:2018注会备考交流24群 719972927

2018年注会《审计》知识点问答汇总(4-10)

2018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问答:定金合同

2018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问答:保全措施的撤销权

2018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问答: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微信:注册会计师                    微博:@中公会计

(责任编辑: l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