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难度大,因此很多学员都会选择提前备考,做好充足的准备,以提高通过几率。而提前备考就会带来一个问题,每年中注协公布新大纲的时间都是在当年的三月中下旬,而每年新大纲的内容较往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那么在新大纲公布之前考生们应当如何进行备考呢?如何让我们辛苦学来的知识不是“过时”的知识呢?下面我就给大家分析一下我国最近一段时间颁布实施的一些新法律法规对2021年注会《经济法》备考都有什么影响。
过去一年在法律界讨论最火热的莫过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集大成者,它涵盖了注会经济法科目的第二至第四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和合同法律制度)内容。并且对其中物权与合同法律制度进行了较大的修订,应该说修改范围较广泛,有些法条进行了根本性的调整。所以,这里建议大家在有老师的指导下学习注会经济法教材的第三章、第四章内容,最好不要自学。
除了《民法典》颁布对原教材第四章产生较大影响外,在2020年8月20日正式发布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最主要的修改就是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在证券法律制度方面最主要的变化就是2020年6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让我国证券市场的注册制改革更加的深化。这样一来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与程序基本与科创板一致,应该说是给广大考生减轻了学习负担,我们在学习的时候完全可以把原来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这一知识点略过。
另外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公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定价标准和限售期进行了大范围的修改。2020年03月20日公布了《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与注会经济法考试相关的主要是调整了强制要约收购相关的内容。实际上也是降低了我们复习的难度。
以上便是2020年颁布的一些新政策对于21年经济法考试的影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备考。
以上就是中公财经注会研究院老师关于2020年的新政策对于21年注会《经济法》考试有哪些影响?做的相关整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2021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点击即可预约2021年注会报名提醒服务,中公财经线上课程正在积极开展中,考生可以咨询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状态的课程,量身定做自己的注会备考计划。扫描下方二维码,还可获得群内不定期注会备考资料,想了解更多注会考试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注册会计师培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