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

 

中公财经 > 初级会计职称 > 备考资料 > 经济法基础

2018年初级《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考点: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2018-03-29 16:01:46 来源: 中公会计 浏览量: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今天中公会计小编继续带领大家回顾《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希望给即将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提供帮助!

消费税税目

1.烟。(1) 卷烟,包括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2) 雪茄烟;(3) 烟丝。

2.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3.高档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1) 汽油;(2) 柴油;(3) 石脑油;(4) 溶剂油;(5) 航空煤油;(6) 润滑油;(7) 燃料油。

7.摩托车。

8.小汽车。

9.高尔夫球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电池。

15.涂料。

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交流群:2018初级会计交流14群 458923177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精选汇总

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精选汇总

              
微信:中公会计                    微博:@中公会计

联系我们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学习群
扫描二维码 进群可领取《新大纲院长笔记》+《100个重要会计分录》+《经济法重要法条》+《8节试听课》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
报名条件查询

 
关闭弹框
提交成功!
近期我们会联系您,请注意接听
扫码
加2021年初级会计学习交流群
二维码
进群即可领取备考手册并咨询报考条件及时间
(责任编辑: yicy)